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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必威体育征集校史实物资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作者:来源:供稿审核:浏览次数:6435

临沂大学

必威体育征集校史实物资料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迎接临沂大学建校80周年庆典,更好地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源,丰富校史文物、实物档案馆藏,展示学校悠久的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对学校的认同感,现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41年建校以来,各个办学时期(包括滨海建国学院、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临沂教育学院、临沂工业学校、临沂农业专科学校、临沂农业学校、山东郯南农业学校、临沂师范学院、临沂大学等)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影像、题词及合影,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二)为学校发展做出过贡献的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生平、传记、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的教材、重要讲义、论文、重要讲话、手稿、笔记、书信、照片、底片、题词和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有纪念意义的教学、办公及生活用品等;

(三)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据及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毕业照片、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徽标、印章及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以及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等其他实物;

(四)发展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设备、仪器、模型、教具等;

(五)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等,以及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六)早期教师编写的教材、讲义、备课教案;学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制图作业、学习笔记等。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捐赠物品由学校永久保管。捐赠物展出时学校将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品出处。

(三)借展与购买。在持有者同意的基础上,通过借用展示的方式弥补校史资料的缺失。对珍贵的校史资料或实物,在持有者自愿、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学校通过合理价格进行购买。

(四)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校。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学校可派人前往录音、录像,做好影像记录保存。

四、相关说明和要求

(一)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协助档案馆收集本部门曾经使用过或保存的校史文物、实物,并按规定造册清点移交。

(二)征集的校史文物、实物及复制品进档案馆时需办理捐赠手续。在交接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所捐赠实物当面清点,填写校史文物、实物档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档案馆和捐赠者留存。捐赠档案交接凭据既是档案进馆的见证或记载,也是本人或亲属今后查阅、使用档案的重要依据。

(三)若因校史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档案馆工作人员,档案馆将派人登门领取。重要的文物或实物,持有者可亲自送交档案馆,或通知档案馆派专人取回,送来学校者视情况适当补助交通费。

(四)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珍贵的照片、音像资料,档案馆将根据捐赠者要求,制作光盘回赠捐赠者。

(五)欢迎向档案馆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及实物之所有者或所在地等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征集校史文物、实物者,学校将颁发相关纪念证书。

五、征集日期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

六、联系方式

校史实物资料征集工作由学校档案馆负责。

联系人:冉利强。联系电话:0539-876699315653977516773605(联通小号);邮箱:zds@lyu.edu.cn通讯地址:临沂市工业大道北段西侧,临沂大学档案馆。办公地址:临沂大学图书馆西北一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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